·陈军·
前几天,一位朋友讲述了本单位发生的一件事情:一男子看到妻子手机上有条别人发的黄色短信息,便醋意大发先将妻子暴打了一顿,而后又敲诈了发短信者(妻子的同事)一万元钱。最终,该男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检察院批准逮捕。
现如今,单位开会,朋友聚会,只要坐到一起就会有人打开手机,专挑“黄段子”来念,引得在场的人们一片欢笑;更有甚者,为了取乐,故意将“黄段子”发给异性同事、朋友配偶或者陌生人,骚扰对方。发送的“黄段子”如果被对方接受还罢了,如果别人反感,那不仅是对一条短信的厌恶,更会对发短信者的人品产生猜测、质疑。
于今年三月份正式实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专门对发“黄段子”的处罚做出了明确规定,提醒那些“贪玩黄段子”的人们莫要去触这条“高压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