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以人事部、财政部、民政部和劳动保障部四部委首次全面系统解读收入分配改革为标志,新一轮收入分配改革已揭开序幕。其中,涉及全国130万个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改革已确定总体目标: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收入分配制度,完善工资正常调整机制,健全宏观调控机制。
与公务员工资制度脱钩
“事业单位工资确定偏重于职务(职称)、资历,对岗位和绩效因素体现不够,形成了事实上的‘身份工资’,贡献与报酬失衡。”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院长曾湘泉说。
长期以来,我国事业单位工资标准都是比照公务员工资标准建立起来的,在1993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前,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是统一的工资标准。因此,“身份管理”成为事业单位管理的主要模式。
显然,事业单位现行的工资制度,难以体现不同性质、不同职能、不同类型的事业单位特点,其弊端日益显现。
事业单位在基本工资管理上统得过死的同时,又对单位的工资总额特别是工资外收入缺乏必要的调控手段。如不少事业单位在预算外资金的使用上,缺乏必要的财政、审计监督,缺乏税收约束,造成工资外收入的无序发放。缺乏激励机制和监督约束机制,正是目前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混乱的症结。
国家行政学院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认为,新一轮收入分配改革方案中,已经开出了对症的药方。即在制度形成上和运行机制上,与公务员工资制度脱钩,实行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类、分级管理的收入分配制度。
绩效导向的薪酬体系
曾湘泉认为,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改革,必须把事业单位用人制度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建立起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和鼓励创新创造的分配激励机制。
建立岗位绩效制度是新一轮收入分配改革中,对事业单位分配改革的重点方案。即未来事业单位的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四个项目组成。其中,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是基本工资。
岗位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所聘职务岗位的职责和要求。分别对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设置不同的岗位等级。实行“一岗一薪”,“岗变薪变”。“逐步打破人员身份限制,实行按能力定岗位,以岗定薪。”中国社会科学研究院经济所原所长、研究员赵人伟评价。其中,薪级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工作表现和资历。对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设置65个薪级,对工人设置40个薪级。实行“一级一薪”,定期升级。
绩效工资是事业单位收入分配中活的部分,主要体现工作人员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国家对绩效工作进行总量调控,事业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享有自主权,合理拉开差距。曾湘泉对此理解是,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将推动事业单位薪酬管理从过去计划、行政手段下的品位分类管理,逐步转变为市场导向的体现岗位价值的岗位定价、绩效导向的绩效薪酬制。另外,加强事业单位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和监管,也是重要措施。如要求将事业单位发放给工人的收入纳入到调控范围;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统一管理。从根本上切实切断各部门发放津贴补贴的资金来源。实现收入与资产权力的脱钩,并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一步到位,不具备条件的地方,可以逐步实施,在3年内到位。
“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改革还仅仅是开始起步。”国家发改委经济研究所副所长杨宜勇说。因为,要实现以上事业单位工资改革目标,就必须引入许多相应的配套改革措施。例如,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必须同人事制度的改革相配套,在人事制度的改革中真正实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
为此,此番改革方案中,提到事业单位分配改革要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同步考虑,分步实施,逐步到位。
(王世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