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26日,在珠江俊园的工地上,在打混凝土的时候,一个尖利的锥子头刺进了他的右眼。这是张福元1990年出来打工后第一次遇到这么严重的伤害。虽然他记得自己曾经填过身份证号码,工资单里也扣过160元钱,但劳动部门的登记显示,老板并没有给他购买工伤保险,虽然他已跟了这个包工头14年。
张福元被送到了广州邮电医院,动了四个半小时的手术,总共花了6000元,因为事关眼睛,他一直要求转院到中山大学附属眼科医院。10天之后,张福元出院了,他一直认为自己是被包工头骗出院的,因为包工头跟他说先办出院才能转院,但等他办了出院后,包工头也没有出钱让他再住院。
此后,张福元一直以门诊的方式看眼睛,到现在总费用已经差不多花了两万元,其中老板出了一万八千元后就再也不愿意出钱了。医生告诉他,他的右眼病情已经稳定了,不可能再有好转,如果他继续干重活,汗水流入眼睛,也会感染到左眼。残疾是一定的了。
张福元想到了劳动部门,他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今年6月1日,鉴定的结果出来,他被认定为7级伤残,根据一系列复杂的计算,加上赔偿和生活费补偿,他应当可以得到近8万元,这笔钱要由老板来支付,但与老板的协商并没有结果,所以为了拿到这笔赔偿,他下一步要进行的是劳动仲裁。
据中国工伤损害赔偿网的站长黄乐平计算,正常情况下(不含强制执行),在法定时效内走完工伤维权所有程序需要1286天(约3年半),如果用人单位存心设置障碍,这个时间可能长达1932天(5年多)。“让最弱的群体去接受如此烦琐的程序,这就是工伤认定制度和劳动仲裁制度的尴尬。”黄乐平说。
“工伤争议大都发生在劳动管理不规范的用人单位,这些用人单位一般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双方之间形成的是一种事实劳动关系,而且这些用人单位不会让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但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则必须按照参加工伤保险企业标准进行赔偿。在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是否因工作而受伤?受伤程度如何?这些问题上往往引发争议。”熟悉工伤争议和仲裁的人士说。
按照工伤法规定,企业老板虽然没有给农民工购买工伤保险,但是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老板就必须按照工伤规定,自己掏腰包,支付农民工相应赔偿。“因此,如果农民工想打赢官司拿到钱,起码要经过11道关。”
很多农民工考虑到这一漫长过程,最终只有放弃,选择和企业私了。
张福元的维权路将是漫长的。 (邱敏 严利 杜安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