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12日召开的全国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会议上传来消息称,从去年8月至今,我国共关闭煤炭矿山近6000处,关闭非煤矿山2000多处,关闭矿山工作初战告捷。
国家环保总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专门下发文件,对关闭禁采区内的矿山和破坏环境、污染严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做出了具体安排,明确了关闭的标准和工作计划。各地确定并公告了关闭矿山名单,采取联合行动,按照“三不留一毁闭”的要求,实施关闭工作。山西、陕西、内蒙古、河南、河北、北京、湖南、广东等省(区、市)关闭小煤矿工作均取得了显著成效。下一步将加大关闭矿山工作力度,凡在矿产资源规划和各类保护区设定的禁采区内开采的矿山,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违反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经整改仍不合格的矿山,一律予以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