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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铁检察退休献余热

——访全国模范检察干部张宏发

2023年10月07日

到达位于西安南二环张老的法律服务所时,还不到8点,一位头发花白的老人正在打扫卫生,办公室虽小却整洁简朴,四周墙上挂满了当事人送的锦旗和书法条幅,“为民做主,伸张正义”几个大字尤为醒目。五分钟后见到已过古稀之年的张老,精神依旧矍铄,他笑着解释说:“近来正计划办一个养老院,昨天去南山看房子回来有些晚,今天来的有点迟了”。

张宏发老先生原为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干部,副局级高级检察官。在政法系统工作近四十年,在职期间,他经手办理过200多件经济大案,追回赃款3900多万元。1998年,退休后的张宏发本该在家安享晚年的,不甘清闲的他却创立了自己的法律服务所。

谈及创办原由,张老说,首先他觉得自己身体还硬朗,可以发挥余热,做一些力所能及却有意义的事,其次工作时张老常对自己说过一句话是“人生在世,上对得起党,下对得起民,内对得起心。”

张老的法律服务所坚持“办事认真,收费低”让百姓打得起官司,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他说,民间有很多不平事,百姓常诉说无门,他们只想为社会的弱势群体提供一点帮助。2005年3月份,王高峰、连学民等二十多位农民工拿着一百余人的联名委托书找到张宏发,请求张老帮他们追回工资。原来这些农民工来自四川、河南、浙江等七个省,在西安无依无靠,2000年,因公司老板出意外事故,拖欠一百多农民工一百多万元的工资,几年来,四处追讨无所收获。无奈之下,他们找到了张老的律师服务中心,张老与同事为其奔走半年之久,终于在2005年底将这些农民工的工资悉数追回。

张老以清、学、谦、坦的做人原则,严、廉、拼、细的工作作风,使得其法律服务所又成为许多企事业单位和群众信赖的“正义之所”。2001年被西安市司法局评为“人民群众满意”的法律服务所,同时他个人也被评为“人民群众满意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实习生 魏丹 本报记者 薛生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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