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合同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保障,为了使集体合同更好地发挥作用,去年以来,乾县总工会着手成立行业工会,制定行业集体合同,以此维护职工权益。
行业集体合同有何实际意义?乾县总工会主席范崇喜说,平时,他们在企业调查摸底时发现,不少企业主无辜押扣员工工资,员工加班也不给加班费等侵权事件时有发生,可由于企业工会负责人是企业花钱雇来的,在发生上述情况时,他们根本没有资本维护职工权益。“鉴于此,我们有了成立行业工会的想法。”范崇喜说,去年,乾县棉纺织印染企业行业工会和乾县橡胶企业行业工会相继成立。
行业工会成立后,行业工会着手调查、了解本行业存在侵犯职工权益的情况,就职工反映最强烈的工资、福利待遇的问题,制定符合《劳动法》,不低于当地基本工资的行业集体合同文本。文本成型后,行业工会将这些文本发给行业各企业,征求企业的意见,修改文本。如此反复,当企业对行业集体合同没有异议时,便要求企业工会代表职工同企业及时签订行业集体合同。“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经营现状,规定工资标准,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水平。”范崇喜补充说。
说服企业主签订行业集体合同的确有一定的难度,工会工作人员王文利说,为了促使企业签订行业集体合同,总工会工作人员经常亲自拿着合同文本,逐个下企业从事游说工作。在宣传集体合同的过程中,“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情况时常发生,有时,为了能见到企业负责人,他们只能采取等、堵等没有办法的办法。见到企业主,他们耐心做企业主的工作,告诉他们应该尊重职工。给企业主讲,职工遇到婚丧嫁娶时,不能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可企业如果同往常一样,给员工付工资。员工便对企业有一种认同感,不会轻易离开企业。此外,企业在招聘员工时,口碑比较好,也容易招到人。
通过县总工会工作人员的努力,纺织行业24个企业都签订了行业集体合同,橡胶行业的6个企业集体合同也正在签订中。目前,全县24户纺织企业中,有的企业职工的工资还不到300元,签订行业集体合同后,职工平均工资达到了600余元,高的达到1300元。签订集体合同后,职工因工资问题、加班费问题而上访的事件不存在了,职工同企业之间的劳动纠纷也少了。 本报记者 薛生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