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什么是和谐劳动关系的企业?在12日上午全国总工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中华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张秋俭介绍到,主要从八个标准去衡量。
一是严格依法执行劳动合同制度、劳动用工行为规范;
二是建立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
三是依法保障职工劳动经济权益;
四是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办企业,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和其它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
五是尊重和维护职工精神文化权益;
六是建立健全工会劳动保障法律监督组织和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
七是维护女职工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和特殊权益;
八是建立健全工会组织,支持工会,依照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开展工作,依法缴纳工会经费。
据介绍,以上八条要求只是原则性的要求,各地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分别做出一些细化和量化的标准。这八项标准既是对企业的要求,同时也是对工会提出的要求。工会要通过卓有成效地协调,表达和维护好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切实做到主动、依法、科学维权,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组织和动员职工共谋发展,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企业和职工互利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