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9月25日,记者从召开的全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现场会上了解到,十一五期间,我省将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经费投入机制,各级政府要将其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支出范围。
省政府要求,计划生育工作应纳入社区管理服务体系,强化社区计划生育网络建设,在社区建立计划生育工作委员会,明确一名专职副主任,配备专(兼)职计划生育干部。按照社区规模大小不同,每个社区设1—2名计划生育协管员。按照适度的人口规模设置社区计划生育中心户长,其待遇按高于当地农村专干和中心户长50%的标准,列入计划生育事业费。从明年开始,这部分经费由省、市、县三级按比例统筹解决。
本报记者 毛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