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从省总工会获悉,从今年起,中华全国总工会、司法部每两年开展一次“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评选表彰活动,我省的推荐候选人工作已开始。
据了解,本次的评选范围为:工会公职律师,工会系统兼职公职律师,受聘于工会法律服务和援助机构(含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的律师,承办维护职工、工会合法权益的律师;推荐的人选必须具备从事维护职工权益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每年办理涉诉或非涉诉维权事项达到一定数量和较高质量,或从事维护职工权益工作不足三年、但承办的维权事项有较大的社会影响等五项条件。当选者由全国总工会和司法部授予“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称号,并申报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目前,我省的推荐工作已开始,各市总工会和司法局共同推荐1名候选人,于10月15日前将推荐候选人的详细事迹报省总工会法律工作部和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
(焦晓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