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在公路上设置安全防护设施,这本是一件有利于交通安全的大好事,殊料,韩城市一家施工作业单位却忽视了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未在施工的安全距离处设置任何的警示标志,引发了一起车损人伤的交通事故。
108国道西禹线韩城境内连接新老城区的姚庄坡公路,近年来由于坡陡曾发生了多起严重的交通事故,被当地群众称为“吃人坡”。有关公路部门为了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9月中旬组织施工作业单位在姚庄坡靠西侧等距设置了三条水泥减速带,但在未竣工验收前,三条减速带前后均未设置警示标志。9月18日晚,金城街道办事处山底村一青年骑上摩托车载人返回南关出租屋,途经时未发现中间的减速带,致使摩托车通过时摔倒,造成两人严重受伤,车头损坏。
为此,公安交警部门提醒所有在公路上施工作业的单位,都应引以为戒,时刻牢记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施工中切记在安全距离处设置警示标志,夜间更应设有警示“红灯”。这样,就可以防止类似的不安全交通事故发生,能避免给产权、施工单位带来不应有的经济损失,对于促进社会和家庭的安定有着非常积极的作用。 韩城读者 何恩旺 王安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