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燮·
据10月12日《现代快报》报道,南京全屋电器开关有限公司,是位于浦口区盘城镇丁解村的一家规模较大的加工企业,9月底,一名女工被冲压车床轧断了4根手指,企业要求该女工所在车间的200名员工共同承担其工伤治疗费用,决定从每人工资中扣除100元。
这好像是封建社会“株连”的翻版,但发生在现代企业里,真叫人啼笑皆非,进而也让人气愤不已。职工在工作时受伤,理应是工伤,无论如何这治疗费用也应由企业支付,怎么能让其他职工承担呢?翻遍《劳动法》的条条款款,没有一条是这么规定的,看来该企业对《劳动法》是一窍不通了。除此之外,据报道,该企业还有许多既不合理又不合法的怪异做法,比如职工工资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职工没有社保,不建立工会,连职工上厕所都要20人共用一张“方便卡”,无卡不许上厕所,况且“谁不听话,就请走人!”
企业是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的,采取相应的制度、措施管理职工,以提高效率,这本身无可厚非,但这些都不能突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底线,也不能以伤害职工利益换取企业效益。再说了,采用那些违法的做法,既不合人情也不合理,必然引起职工的强烈不满,企业效益能上去吗?这是地地道道的法盲企业,如此做法长达数年之久,它们每年是怎么逃过劳动执法部门的检查呢?这一点也不得不让人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