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处理…

两任中院院长“前腐后继”打了谁的脸

2023年10月05日

2002年,武汉中院13名法官和44名律师涉案,被当做司法系统典型的“腐败窝案”而震惊中国司法界。这次“窝案”过后,周文轩临危受命,在2003年年初武汉市第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当选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2006年9月份,武汉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接受了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武汉中院”)院长周文轩的辞职请求。任命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张河洁为市中院副院长、代理院长。因为市中院院长周文轩因涉嫌严重违纪,正被立案调查。(2006年10月13日中国共产党新闻转自《中国青年报》)

短短的四年时间里,武汉中院两任院长相继“出事”。从“腐败窝案”到临危授命的“一把手”院长“一面高调反腐,一面严重违纪”;从“全省先进法院”到两度震惊中国司法界的“出事法院”,不得不让人感到心寒:武汉中院到底是怎么了?而两任中院院长“前腐后继”,又打了谁的脸?

司法是保障社会公平与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腐败也因此被广泛称为“最后的腐败”和“最大的腐败”。想想看,连司法都腐败了,公平和正义还能借由何种管道降临到普通公众的身边。看来司法腐败不除,和谐社会就很难真正构建呀。如果人民对司法都失去了信心,遇有纷争将不再寻求社会正义于人民法院,必将转而寻求帮助于草莽之间。其后果何堪设想!

那么司法腐败的根源或病灶到底是什么呢?其实,“司法腐败”说到底还是“权力的腐败”。因为在司法审理过程中,法律的天平掌握在法官的手中,他们能够“说了算”,所以他们也就成了众多“别有用心”的“公关”的目标。从这个意义上看,与其说“司法腐败”是“最大的腐败”,倒不如说“吏治腐败”是“最大的腐败”更为直接和贴切。事实上,在“吏治腐败”之下,何须区分“行政腐败”或“司法腐败”,因为它们总是纠缠在一起而无法分割。从武汉中院这起作为屡见不鲜的司法腐败的一个新的例证中,我们不难窥出体制或机制上的隐患。

一是监督机制不健全。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权力制约权力才是最好的权力运作机制,只要缺乏权力监督机制,腐败问题无论是行政腐败还是司法腐败,是无法从根本上解决的。

二是评价体系不健全。周文轩出事前,武汉中院正在创建全国模范法院。2003年以来,武汉中院还先后获得“全国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由此可见,我们的评价结果是何等的“不堪一击”。 (正义)

上篇:广告
下篇:赌场开在派出所门口赌客称开赌场的都是公安
分享到

© 2023 陕西工人报
制作单位:53BK.com

↑ TOP


http://szb.sxworker.com/Img/2006/10/2006102001-1.jpg
陕西工人报
http://szb.sxworker.com/m/content/2006-10/20/239885.html
陕西工人报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