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有关统计数据显示,医保患者的年人均费用明显高于自费患者的年人均费用,且呈现逐年增高趋势。从2002年到2004年,天津医保参保人员发生的住院费用分别为8.07亿元、12.1亿元和18.68亿元,平均增长幅度达到了52%,是天津GDP涨幅的4倍。2003年天津医保参保人员与非参保人员的人均住院费用分别为9700元和5100元,参保人员的人均费用远远高于非参保人员。去年上半年,石家庄市医保患者人均住院费用为8600元,比上年同期增加了约1000元,涨幅可谓较大。
对此,笔者在铜川市了解到的情况进一步证实了这一点。铜川市人民医院去年年底的统计表明,自费患者的年人均费用是3300多元,医保患者的年人均费用是6100多元;该市的矿务局医院去年自费患者的年人均费用也是3000多元,但其医保患者的年人均费用则高达7700多元。
分析这种现象产生的深层原因,除了医疗费用价格上涨因素、当前相关管理制度不够完善、缺乏可操作的针对措施之外,与参保患者和医院“吃唐僧肉”的意识有极大关系。铜川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副主任张战平把这种现象归结为“道德危害”所致,可谓一针见血。他指出这种道德危害已经到了很严重、很可怕的地步。目前全社会都在提倡节约,在个人全部花钱付费的情况上,不用你号召提倡,都能自觉地“厉行节约”,包括到药店买药、到医院就诊也一样,全额自费的患者是咋样能省钱就咋样办。可是如果参加了医疗保险,他们就不会这样做,反正有地方给报销医药费,即使自己住院要掏一部分钱,但是医保还能报销一大部分,算账对比自己也不吃亏。面对可住院可不住院的病症情况,那就选择住院治疗;吃一般药物能治好的病,只要在医保范围内,那就尽量选择使用新特药、名贵药、进口药。而医院针对医保患者就医也一样,你不是看病能报销吗?那我为什么不想办法在你的身上多赚一点钱?于是多检查、多开药、挂床住院、小病大治等现象就“应运而生”。医保患者和定点医院在这种意识的主导下,医保患者的人均医疗费用相比自费患者的人均医疗费用居高不下,也就成为一种必然。
从根本上讲,这种道德危害所产生的思想源头是医院受利益驱动的体制性弊端,根除它,要靠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和药品生产流通体制改革的配套推进。否则,不论有多少条监管措施,医院都绝不会停止对医保基金和医保患者的“算计”,那么医保患者人均费用高于自费患者的现象也就会长期存在。 (杨志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