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交通部消息,11月3日,交通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交通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今年年底前全面完成2003年以前的清欠任务,同时高度重视2004年以来新发生的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对在建项目进行监管,研究和贯彻落实预防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
据悉,今年以来,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国务院确定的三年内基本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工作目标,截至2006年10月8日,全国交通建设领域累计偿还2003年以前竣工项目拖欠工程款122.85亿元,占拖欠总额的96.98%。
据悉,春节前夕,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还将对在建项目进行排查,一旦发现拖欠现象,将立即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