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处理…

我省破获一起特大窃电案

2023年10月07日

本报讯 疯狂盗窃国家电力资源300多天,窃电140多万千瓦时,窃电金额达50多万元,11月15日,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以犯盗窃罪判处王建荣有期徒刑12年。据了解,这是建国以来我省最大的窃电案件,也是陕西省公安厅督办案件。

经调查,2003年9月,王建荣将曲江特种金属铸造厂承包给张占贝,两人达成协议,该厂电费由王建荣承担。2003年11月12日,西安市供电局城南分局对位于曲二干曲江支26号杆的曲江特种金属铸造厂下达了停止供电通知书,后王建荣指使王永好、钱宝随(均已判刑)等人利用丝具杆、U型环等作案工具进行窃电。陕西省电力执法总队于2004年11月4日以书面材料向西安市公安局报案,并将案件移交西安市公安局。同时又查到新的线索,王建荣经营的另一炼钢厂——西安市灞桥区幸福中路高楼村“再生资源总公司”炼钢厂也存在窃电问题,经过办案人员的检查发现,该厂窃电量为64.8万千瓦时,窃电金额为22.967万元。

本报记者 阎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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