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断药三天了,这几天只能靠风油精镇痛”。11月30日,在西京医院急诊科3楼18病房,姚承靖的爱人对记者说,出事后,姚承靖鼻梁和嘴唇歪斜,老说头痛。
姚承靖,56岁,镇巴县赤南乡金塘坪村人。今年9月底,经人介绍来到西安市北郊凤城6路江苏通州建筑总公司承建的中登家园项目部干木工活。11月9日下午15时40分左右,姚承靖在该工程1号楼一通风井施工时,突然从5米多高的支架上掉了下来。
现在,姚承靖吃饭靠家人喂,几乎不能自理;交流要站在其左耳旁,并且要大声说话;下床后,扶着墙才能勉强走动。
双耳神经性耳聋
事故发生后,中登家园项目部把姚送到附近的凤城医院抢救,凤城医院认为病情严重,让其转院。当晚10点左右,姚承靖被送到西京医院抢救,当天的CT报告注明:姚右侧颞骨骨折,外耳道前壁骨折;右侧乳突蜂房及中耳腔内积血。随后,姚被送进重病房抢救,持续昏迷达24小时。
11日下午,姚承靖的儿子姚于江和母亲赶到西京医院陪护。这期间,中登家园项目部隔一两天便派人来询问病情,先后分几次付了一万三千七百元医药费。“拖欠医药费后,我们多次打电话,对方才来付钱。”姚于江说。
25日,医院给姚做了一次检查,当天的病例上写着检查结果:右耳听力下降严重,鼓气右口角漏气。26日,在重病监护室呆了16天的姚被转移到普通病房。27日,中登家园项目部派人向医院支付了4000元医药费,随后便再也没人去医院。由于拖欠医药费,医院不再给姚用药。28日,姚于江自费给父亲做了电侧听、声导抗、ABR检测,结果诊断:姚双耳神经性耳聋,右面神经麻痹。
30日,在西京医院欠费公布单上,记者看到姚的治疗费为14031.84元,已缴13700元。
姚于江告诉记者,主治医生建议将他父亲转到神经科治疗面瘫和神经性耳聋,或者转到耳鼻喉科治疗耳部外伤。可对方不支付医药费,他们没钱转换科室
施工方推脱责任
30日上午,记者来到中登家园项目部施工现场。西安中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邢涛告诉记者,姚承靖发生意外事故后,家属多次找他催要住院费,他尽力督促施工方妥善解决。
什么原因致使医药费拖欠?中登家园项目部生产经理王永光说,目前,姚的病情稳定,他们为了少花些钱,希望其家属把姚转到凤城医院治疗,可对方不同意。其次,他们将木工工程承包给了夏银军,因此,姚的家属应找夏银军协商。
姚于江要求,先补交医药费,再谈转院、赔偿事宜。可王永光总是那句话,只要答应转院,他们立即补缴医药费。
姚于江还告诉记者,此前,他去找中登家园项目部有关负责人,对方总是让他找木工工长夏银军,夏银军又推给他父亲所在的小组组长陶元富,如今,他都不知道该找谁。
在交谈中,对方还告诉姚于江,他父亲发生意外,一方面是他父亲违规操作,另一方面所在的小组组长监督失职。“谁的责任还不好说。”中登家园项目部安全员沈华说,姚当时干活时,没有系安全带,也没有用梯子,安全事故是违规操作所致。
随后,记者从王永光和夏银军处得知,姚承靖当时并没有与他们签订劳动合同,且夏银军的木工工程队也没有相应的施工资质。
可申请工伤认定
西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法规监督处一工作人员说,工程转包必须转包给有资质的分包公司,如果中登家园项目部把木工工程转包给夏银军,其没有资质的话,中登家园项目部就应当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西安市劳动监察支队陈玉中队长说,对方虽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双双已构成事实劳动关系,因此,其家属可以拿着姚的上岗证、工作证、押金条等能证明双方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据,到未央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然后申请劳动仲裁。
省总工会困难援助中心的张律师补充说,当事人也可以以民事纠纷向当地法院申请民事诉讼。
短评:
我国在处理工伤事故、落实工伤待遇的过程中,实行的是工伤者“无过错责任”原则,即受伤者在享受工伤待遇时,不以受伤者是否违反了操作规程而受到影响。职工属于工伤的,用人单位的责任属于无过错责任。用人单位不能以职工有过错为由,拒绝按工伤标准赔偿,除非该职工的伤害后果属于法定的被排除于工伤之外的情形(工伤的排除情形: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醉酒导致伤亡的、自残或者自杀的)。
本报记者 薛生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