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笔者从宝鸡市交通局获悉,从2007年元月起,宝鸡市境内二级公路上的11个收费站将全部实施计重收费。
为了遏制大型货运车辆对公路的重压,延长公路使用寿命,11月1日起西宝高速等省内高速公路率先启动了计重收费。对没有超载车辆仍按车型收费,而对超载车辆则按超载重量重新计费。高速公路实施计重收费后,大型货运超限超载车辆明显减少,但不少车辆为逃费绕道干线公路,增加了对公路和桥梁的压力。为此,省市交通、公路部门决定对姜眉公路太白收费站、省道212线宝平公路火烧寨公路收费站等11个收费站全部实施计重收费。超过公路承载能力的大型货运车辆计重收费基本费率暂为1.25元/吨,车次,实行单项收费的为2.5元/吨车次。没有超载的货车、手扶或小四轮拖拉机、载客三轮车按原标准执行。
(唐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