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本报刊登《行凶致人死亡却逍遥法外,靖边县公安局以家属不来找放走疑犯》一文,在读者中引起了强烈的反响,许多读者以打电话、发短信或网上留言等方式发表对此事的看法,我们整理选出有代表性的观点刊登出来,供大家参考讨论。
靖边公安局竟敢把人命案这样办,国家还有什么法律?这究竟是不懂法还是明知故犯?法律是老百姓维护权益的最后凭籍,这个凭籍让执法者堵塞了,犯法者得不到应有的制裁,正义得不到不伸张,法律还有什么威信可言?依法办案,是执法者对法律的最大尊重,玩弄法律是执法者对法律的最大践踏。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法律何以对犯罪分子起到威慑作用?社会治安怎能好转,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就不可能得到保障。公安队伍中的害群之马不除,百姓就不会有安宁日子。
汉中一研究所职工 黄宏
看了贵报北国周末刊登的反映《靖边县公安局以家属不来找放走嫌犯》一文,感到十分震惊,公安局执法犯法都成习惯了。几位局长说,按照经验这类案件我们都按交通肇事办,这让人难以理解。交通肇事有交通肇事的处理办法,刑事案件有刑事案件的处理办法,两者怎能互用?如果用对待民事案件的处理办法来处理刑事案件,那国家还定刑法干什么?民事可以协商处理,刑事案件难道也能协商?如果给点钱就可以免予刑事处罚,那犯罪就没有任何风险,这其实就是对犯罪的放纵。公安机关肩负着维护社会治安的重任,却干着放纵犯罪的勾当,那么,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如何体现?
渭南读者 王立峰
贵报北国周末是我们非常喜欢的一份报纸。12月9日头版头条刊登的靖边公安局放走嫌犯一文,在我们周围职工中引起很大的反响,报纸一来,大家争着看,看完后都气愤不已。人常说警匪一家,我从来不信,现在是共产党的天下,谁敢明目张胆袒护罪犯,至于个别警察出现这种情况,那也是个别。毕竟警察队伍素质良莠不齐。可靖边公安局的做法让我们大吃一惊,全局上下众口一辞,均认为应该对嫌犯冯雷取保候审。这不是明目张胆的包庇罪犯吗?一个行凶致人死亡的凶手,竟然可以这样轻松逃脱法律的严惩,逍遥法外,靖边公安局为什么要冒这么大的风险呢?我们相信陕工报会为我们解开这个谜底。
咸阳 刘伟
贵报北国周末刊登的《靖边县公安局以家属不来找放走嫌犯》一文,我仔细读了一遍,文章写得很好,切中要害,说出了我们长期压抑在心里无法言表的话。这类案件在我们这边并不少见,希望贵报能把这个事一直搞下去,以减少和杜绝此类执法犯法的事情发生。我们平民老百姓常常有话没出说,只能发发牢骚,干生气没办法。希望你们能追踪下去,把其中的真相和最终的结果告诉读者,为受害者伸张正义。
榆林 贾珍
编辑你好:
我是一名普通的工人,看了贵报12月8日的北国周末行凶致人死亡却逍遥法外一文后,我很气愤。一个犯罪事实确凿,案情明了,犯罪人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的案件,靖边公安局为什么不向检察院报捕呢?难道这仅仅是按惯例处理吗?
马力
在靖边要出了人命案,靖边公安局就可以定,那要法院和检察院干什么呢?而且在靖边公安局关于人命这么大的案子,公安局决定收5000元就把人放了。希望贵报将此事报道到底,揭露问题,维护法律尊严。
商洛 黎明
(编辑整理 宫玺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