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27日,广东省财政厅厅长刘昆认为,广东的公共财政必须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并要求财富集中拥有者要做慈善事业,帮助穷人。
穷人真正需要的是制度保障,而不是富人的施舍。因为,对于穷人来说,制度保障才是最安全、最长久的,而富人施舍,属于道德范畴,道德的约束力显然弱于法律和制度。因此,要求财富集中拥有者要做慈善事业,只是帮助穷人的一个补充,而公共财政“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制度设计才是穷人真正需要的。
学者秋风说,生活在市场之不确定性中的个人,天然地有一种在某种集体保障中寻找安全的心理冲动。尤其是在社会急剧变化、收入差距扩大之际,普通民众更热切地希望借福利制度消除心理上的不安全感。国家对此当然不会无动于衷,并采取了种种措施。
对于收入分配不公这一现实,抱着仇富心理,或追究私企原罪、或怒斥贪官污吏,都无法解决社会不公的问题。任何情绪化的抱怨最终还需落到理性的行动上。对我们来说,必须把公平和效率同等对待,甚至把公平放在第一位。国家也意识到这一点,和谐社会的提出,解决的就是公平问题;而在即将过去的一年里,在医疗、教育、住房等国计民生问题上,国家显然加大了反思和改革力度。
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共同建设,共同享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标志着国家开始重点解决公平问题,并为此做出了努力。在这种情况下,公共财政必须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这不仅是对国家重大政策的回应,更是地方政府在解决本地公平问题所表现出的积极态度。解决社会公平问题,国家是一个宏观的考量,具体到地方之中却需要各地的积极探索,并最终形成有效解决本地公平问题的成功经验。
(王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