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处理…

更像一个成人童话

2023年10月05日

据新华社报道,元旦期间,不少单位安排员工加班。在劳动者普遍关心加班费问题之际,劳动保障部门向用人单位发出警示:对劳动者加班之后的补偿方式须依法确定,“补休”还是“补钱”不得随意。以元旦假期为例,1月1日加班,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三倍支付工资;而在2日、3日加班的,可以安排补休,如果不给补休,则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的二倍支付加班工资。

上述规定表明,劳动者如果在休息日加班,用人单位可以选择“补休”或者“补钱”,且应优先选择“补休”;劳动者如果在法定节假日加班,则用人单位必须“补钱”,且不得以补休、调休等方式抵充。

毫无疑义,劳动保障部门的警示十分必要。但在我看来,这种警示更像一则成人童话。逢节就讲,点到为止。谁不知道,在多数公司里,雇主与雇员从来不在一个等级线上。雇主永远处于强势地位,而雇员则是弱势群体。让雇员向雇主要求待遇,如同让小兔向老狼要求赦免一样的不可思议。除非老狼良心发现,自愿守法。

也许你会诘问:为什么不依法维权呢?问题恰在这里。当老板昧着良心,强要加班又不打算支付加班工资的时候,但凡还想继续干的员工,谁会为几十元微薄的报酬,和老板对立呢?

只有一种情况——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处处不留爷,爷就自己处——才可能据理力争。即便那样,你的合同呢、你的举证呢、你的……七扯八扯,算了。 (钟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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