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省各级各类学校26692所,在校学生8392568人,学生人数占全省总人口的近四分之一。其中,高等学校在校生人数72.5万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占在校学生总数的25%左右,约有18万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简称“特困生”)约占10%左右,约7万多人;普通高中在校学生90.63万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7万人,约占30%左右;各类中等职业学校567所,在校生64.2万人,91.7%来自农村地区和城市低保家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32.4万人,约占在校学生的50.5%;全省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554万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占35%,约194万人。
为了帮助各级各类学校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近年来,我省采取多项措施开展资助工作,努力让每一个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在减免学费方面,《陕西省资助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法(试行)》要求,各高校按学费收入的5%——10%提取资助金,特困生可申请全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部分减免学费,减免学费控制在应收学费总额的5%以内。2004年起,地方财政按高校家庭困难学生每人每年资助1500——2000元的标准资助1.83万人次。
目前,我省已初步建立了包括奖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基金、特困生补助以及减免等多种形式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
从去年开始,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设立资助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省级专项资金,并联合制定下发了《陕西省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暂行办法》,按每生每年800元的标准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给予补助。去年,省财政厅拨付专项资金2100万元,资助了2.7万名高中特困生。
近几年,我省积极开展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组织普通高中积极开展勤工俭学。据统计,2005年我省中小学生勤工俭学纯收入2.09亿元。其中,用于资助困难学生支出达1591万元,受助学生达25.98万人,其中用于普通中学支出763万元,近8万名学生得到资助。
去年,省财政厅安排专项资金500万元,连同中央财政安排给我省的中等职业教育助学金3900万元,共计4400万元助学金分别下拨给职业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按1000元的标准,共资助贫困学生44000名。
就职业教育困难学生资助问题,省教育厅要求各学校采取设立奖学金、开展订单培养和工学结合以及学费减、免、缓等形式,开展困难学生救助工作。
目前,从全省各类学校需求救助的学生数量来看,还不能满足实际需要,助学覆盖率小。我省高校困难学生的资助面只占应资助的50%;普通高中困难学生的资助面只占到在校生总数的3%;中等职业教育贫困生的资助只占到在校生总数的7%。
本报记者 薛生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