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广才·
时下,动辄可以听到一些人口中蹦出“混”字来。当问“最近你在忙什么”时,就有人回答“瞎混呗!”“你上班都干什么?”“混混呗!”……如此等等,举不胜举。若用“混”字来搪塞或掩饰难言之私情,倒还罢了,真的成为一“混混”,那就不啻为人间一大恶也!
“混”在本意上指苟且地生活,如混日子、混了半辈子,其与昏昏沉沉、浑浑噩噩、不思进取、无所事事等语词联系在一起。抱着“混”的思想过日子的人把事情、事业不放在心上,无事虑心,不发心急,消极而为,顺其自然,任岁月奔流。这种做法实质上是对社会、对他人和对自己极不负责任的一种表现。
“混”于人而言,混掉的是光阴,混大的是年纪,混来的是虚空与坟茔,于公职人员而言混得的是丢弃道德感下享有了不属于自己的东西。这有悖于天理和道德,有悖于党的宗旨和人民利益。那些“混混”一族把本该发奋进取、创造价值的有限生命和大好年华给“混”完了,“混”没了,等自己告别这个世界时,空留慨叹怨命薄!见于此,笔者认为,人既然是命运的主宰,就应当为自己的生命做主,应该有想法,有追求,并为这些想法、追求去付出、去奋斗。
鲁迅先生说,“人是要有一点精神的”,但人还需要有一点追求,否则,就会堕落为人们所不屑的“混混”一族。进取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思想于生活中的人们重要极了,唯进取、奉献和服务的务实干事人生才是人之为人的精神与物质相统一的人生!
说到此,愿“混”的思想、“混”的心理、“混”的行为不再是某些人的生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