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自1997年以来,陕西八方纺织有限公司始终坚持“依靠”方针,积极推进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和具体的经济利益,形成了劳动关系和谐、生产经营快速发展、经济效益和职工收益明显提高的和谐局面。
陕西八方纺织有限公司改制前为陕西第八棉纺织厂,是陕西纺织行业的大型骨干企业。近些年来,该公司在下大力气加快企业技改步伐、推进管理创新的同时,认真开展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最大限度地调动和保护了职工的积极性,做到了企业发展和职工收入同步增长,去年被授予全国纺织建设和谐企业先进单位等称号。
八方公司工资集体协商工资是在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基础上逐步展开的。早在1997年8月,企业行政方在与企业职工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按照集体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签订了第一份集体合同,仅仅对职工工资和劳动报酬等进行约定。随着时间的推移和企业改制的深入,原集体合同对职工工资和劳动报酬的表述显得概念化、简单化,在解决实际问题上针对性不强。他们从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和具体经济利益出发,在企业工会的督促下,经过行政和职工、工会的反复酝酿,2002年初他们在签订第三轮集体合同时,对原来的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提出了平等协商、签订工资集体协商的协议,并于当年12月出台了首份《工资集体协商协议》。该协议从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最低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工资考核扣罚与工资奖励以及职工保险福利待遇等全方位进行了规定;对建立正常工资增长机制、随意克扣职工工资的行为等也做了明确的规定,使协议明白合理,易于操作。同时,建立和健全了工资集体协商队伍,不断加强对协商人员的培训,现在该公司有工资集体协商代表14人。
制定工资集体协商协议,只是从源头上规定了企业如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但在具体的工作中如何兑现承诺呢?该公司坚持严格按照协议办事、不折不扣地兑现承诺,切实解决有关职工群众利益的热点问题。如协议里有一条“当月企业亏损,职工工资按比例适当下浮,但如果全年完成指标,应补发职工下浮的全部工资”。2004年3、4、5月份,由于受市场影响,企业效益下滑,全厂职工每人下浮了15%的月工资,职工议论纷纷,但到年底企业盈利时,职工所下浮的工资全部得到了补发。职工说:“协议还挺管用的!”针对协议里“企业效益和职工工资同步提高的要求”,近几年八方公司先后为职工调高了工龄工资、中夜班费、技师津贴和职称工资等,采取各种手段增涨职工的工资。去年在公司实现盈利1200余万元的前提下,他们决定对全体人员工资提高13%,使职工收入位居省内同行业工资水平的前列,而企业效益也在连年迅猛增长,各项指标再创历史新高,职工感到十分自豪。
本报记者 阎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