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工人日报》消息 “作为劳资关系中的弱势一方,劳动者要改变‘强资本,弱劳动’的利益格局,必须组织起来,由工会代表员工,依靠集体力量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建立平等和谐的劳资关系。”张国祥委员在代表全国政协外事委员会的发言中如是说。
据悉,2006年全国政协外事委员会将维护外资企业员工权益、建立和谐劳资关系列入调研课题,赴广东、福建等外资企业比较集中、劳资争议比较突出的地区进行调研。结果发现,在许多外资企业普遍存在一些侵害职工权益的现象:劳动用工随意性大,没有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职工工资待遇低,拖欠、克扣现象严重;劳动定额不合理,职工被迫超时加班;不给职工办理任何保险,社会保障难落实;缺少劳动保护,体罚打骂现象时有发生等。
政协外事委由此认为,应该突破外资企业组建工会的阻力,切实维护外资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
张国祥说,目前,外企比全国各类企业平均建会率低13%,这种状况与协调劳资关系的需求以及员工的要求有相当大的差距。建议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外资企业工会的组建工作,加强领导,完善“党建带工建”的工作机制;各级人大要把外企工会的组建和工作开展作为执法检查的重点;各级政府要推动劳动、安全、卫生、防疫等有关部门,加大执法和处罚力度,对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在各项评先表彰中要坚持“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