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保林·
商品经济的发展,带来个别人的暴富。经济利益的驱动,使一些人对“金钱万能”的理解更为深刻和透彻。死一个人怎么了!花个几万、几十万又能如何!这种思想完全将“人之初,性本善”——孔圣人的教诲抛之脑后。为何如此呢?是什么原因促成这种不良社会现象的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是我国的法律有空可钻?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是人性的泯灭?各种缘由都有吧!
当前,诸如“利益至上”、“撞伤不如撞死”、“死人赔钱了事”的社会坏风气的盛行,严重地干扰了人们的道德观念。君不见,煤矿安全事故私了,医生给病人动手术要“红包”,法官判案要索贿,出门办事、个人升迁要行贿、社会上食品药品造假贩假……“钱”是罪魁祸首!利益是万恶之源!
人类社会需要和谐,人的生命不可再生!安全是“和谐”之本。安全事故频发,人的“良心”泯灭!何谈和谐大业的实现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