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日前,南昌市已经出台了多项政策,为农民工提供有力的维权保障,力求从制度入手破解农民工“讨薪”难题,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数量、欠薪数额和案值规模都大幅度减少或降低。2004年南昌市发生的两起欠薪大案,分别拖欠农民工工资500万元和260万元,2006年该市处理的最大拖欠案值仅为11万元;2004年全年清欠2.4亿元,2006年全年清欠仅2000万元。
南昌市规定,各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包工头”信用档案,由劳动部门对“包工头”的承包行为进行引导和监控;加大对欠薪企业跟踪监管的力度,在建筑、加工等行业实行农民工工资发放公示制。为了使农民工明白自己的权利,南昌市还组织了工会、劳动保障等多个部门开展用工大检查,规范用工单位的劳动用工管理,并重在对农民工劳动合同的规范签订,如必须明确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和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并明确规定农民工工资的支付标准、支付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