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建军·
据报道,西安交管部门对今年以来非法运营、违法驶入禁行区以及造成交通事故等严重违法行为的517辆人力、机动、电动三轮车和两轮摩托车进行了集中销毁。
呜呼,又闻“销毁”声起,不仅黯然沉思。难道除了销毁外,真的再没有更好的办法了吗?对不合格物品,只要不伤及消费者,就可以削价处理或无偿献给灾民贫民;对假冒伪劣品可再造利用;对盗版影碟、报刊类文化制品,可重新加工或再生利用;对珍稀野生动物皮骨角及其制品,可发挥其医用药用价值,或实现其科研标本价值;当然对这些车辆也同样可以变卖,收入上缴国库。总比不负责任的销毁要有效吧!
显然,看起来销毁违禁车辆是省事,也可能反映出有关部门查违的决心,可是却阻挡不了生产部门的继续生产,也杜绝不了违禁者的再违禁行为,这样的整治和治理岂不成了“虎头蛇尾的半拉子工程”。希望这样的举措不要也好!来点实在可行的办法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