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省建设厅获悉,我省2007年经济适用住房计划完成投资60亿元,竣工面积240万平方米,其中廉租住房保障面达26%,保障廉租住房家庭31380户,筹措廉租住房保障资金11846万元,新开工建设廉租住房12.32万平方米,这项使居者有其屋的阳光政策将解决省内更多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据了解,为响应2007年建设部要求的所有城市和县城镇都建立廉租住房制度,陕西省将全面实施廉租住房的保证制度,进行动态监管,建立健全廉租房的申报以及退出机制。各市将土地出让净收益的5%以上用于廉租住房制度的建设,落实保障资金。稳步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实现住房公积金规范管理,在城市及开发区内的外资企业和股份制企业、乡镇和私营个体企业积极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大力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率,支持中低收入家庭解决住房困难,充分体现住房公积金作用。
西安市房屋管理局负责人表示,西安市决定从2007年开始,提前兑现廉租住房制度五年规划中的廉租住房租金补贴保障对象范围,将城六区城镇最低收入住房人均7平方米以下的家庭全部提前纳入保障实施范围。提前纳入范围后的保障方式仍以租赁补贴为主,实物补贴为辅施行。并酌情扩大廉租住房保障对象范围和提高租金补贴发放额度,人均居住面积7平方米以下的城六区城镇“双困”家庭可申报。
目前,西安市城六区“双困”家庭中的无房户已有1238户领到了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有33户特困家庭经过相关程序已入住南郊明德门廉租住房小区。
本报记者 薛生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