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的形势下工会面临机遇和挑战,也遇到了困难和问题。工会如何破解遇到的难题?拥有3.5万会员的汉中市汉台区总工会的做法是:因地制宜,把建立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作为突破口,完善工会组织领导下的维权机制,为劳动者构筑维权平台,探索区域小型企业职工维权新路子。
近年来,汉台区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蓬勃兴起,从业人员不断增多。由于这些企事业单位一般规模比较小,法律法规意识淡薄,加之用工制度灵活多样,分配形式复杂,劳动关系矛盾凸现。
2001年初,区总工会从这一实际情况出发,把维权机制建设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延伸,将工作重点放在建立区域(行业)性集体合同制度上,共建和谐企业,共谋企业发展。首先制定了《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工作程序》和《续签集体合同的工作程序》,按照“准备、集体协商、审议、签字、登记,向职工公布”五个阶段进行,使基层开展工作有章可循,提高了工作质量。同时,编印了《汉台区区域(行业)性集体协商集体合同(范本)》。区总工会直接参与指导基层落实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联系实际使其内容全面具体有可操作性。区总工会与劳动部门联合对集体合同草案进行预审,提前规范集体合同的内容,然后通过区域性职代会对草案讨论、审议,增强职工的参与度和集体合同的影响力。集体合同签订实施后,还建立起集体合同监督检查制度,提高了合同的履约率。几年间,全区16个镇、乡、办事处分别建立起区域性集体协商机制,签订了区域性集体合同,一个行业和两个社区也签订了行业(区域)合同。通过集体协商集体合同来协调,解决了劳动关系中的矛盾和问题,促进了企业和谐,维护了劳动者的权益。去年,有13个民营企业单独建立了本企业的集体协商机制,签订了集体合同。
同时,汉台区总工会积极推行区域性职代会制度,在16个镇、乡、办事处先后建立起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推进非公有制企业的民主管理。去年4月,在调查研究和参照外地经验的情况下,拟定了区域性职代会的实施意见来指导工作。职代会的主要职权是听取区域性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审议通过区域性集体合同及工资集体协议,听取区域性集体合同及工资集体协议的履行情况的报告;监督检查区域内所属企业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集体合同的情况,这些做法让职工有了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分布在全区的非公有制企业千余家,发生劳动争议初期一般无人调处。2004年在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中,非公有制企业的劳动争议案件就占了大多数,且呈上升趋势。为了及时、有效、妥善地处理这些劳动争议,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去年7月,在区委、区政府和区人劳社保局的支持下,汉台区总工会积极在全区层层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先后在16个镇、乡办事处建立起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短短几个月时间,各级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就发挥了作用,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的劳动争议案件明显减少。去年区总工会还先后深入到职工与企业矛盾突出,发生职工集体上访的8家企业,做耐心细致的工作,帮助解决问题,化解了职工与企业之间的矛盾。
去年底,汉台区总工会又推出了加强建设镇(乡、街道)、村(社区)、企业“小三级”工会网络的新举措,以此扩大工会组织的覆盖面,规范工会组织建设,强化工会的职能和作用。汉台区总工会因地制宜的一系列创新的做法,逐步破解工会组织在新时期面临的难题,使工会有为有位、有规有矩、有声有色,在社会和职工中树立起工会的新形象。 本报记者 王仓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