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自今年7月起,建设领域竣工工程工程款支付情况调查制度开始在我省实施,有效期2年。“工程款支付调查制度”为半年报表,每年的7月15日前和次年的1月15日前按照项目属地化管理原则,由企业逐项上报。这是日前记者从省建设厅发布的《关于组织开展建设领域竣工工程工程款支付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中获得的信息。
据了解,我省建设领域竣工工程工程款支付情况调查制度的范围是工程合同额在100万元及以上、且在调查期内竣工的工程项目,由资质等级内的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填报。调查内容为建筑业企业工程信息、工程款的支付情况及原因分析等。 本报记者 薛生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