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旬阳县财政局以旬财发[2007]105号文件对该县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9号建议答复,并以县政府[2007]3号文件正式明确,对沙阳乡黄先胜等27名县代表提出的县乡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执行同等标准建议回复了代表:该县财政从今年7月1日起,将县乡干部住房公积金财政补贴比例由原来的5%提高到10%。至此,该县县乡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待遇将执行一个标准。此举极大地激励了广大乡镇干部的工作热情。
早在2002年,该县人大代表就乡镇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提出议案,2004年,县委县政府克服种种困难,启动实施了该县乡镇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补助政策。尔后,提高乡镇补助比例,实行县乡同等标准的呼声未曾间断。2007年初,该县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期间,代表就此再次提出建议。在县人大常委会协调督办议案过程中,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遂做出上述决定。届时,全县将有近2000名乡镇干部职工终身受益。
(梁真鹏 王绍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