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一舟·
近年来,一些企业纷纷参照公务员加薪模式,根据自身效益上浮工资。可是,工资年年上涨,“平均工资水平”也不断提高,但大多数普通职工的收入却不但不见多大增长,反而随着物价的上扬,徘徊在城市低收入阶层边缘,原因就在于,企业的收入分配制度存在严重不公。
当前,一个回避不了的现实是,由于企业职工在收入分配、工资改革等方面缺乏监督权,无法对制度的设计者进行有效制衡,从而导致企业管理者制定的调资方案带有极大的“利己性”——企业利润向企业高、中层管理人员严重倾斜。工资是涨了,平均工资水平也提上去了,可大部分利润都流向了企业中上层,剩下的一点平均到每一位职工身上自然也就寥寥无几了。
我国《工会法》规定,企业调资和大的经营决策事项,必须经职代会审议表决。但现实中由于组成职代会的职工代表大部分是企业的高管和中层管理者,因而一些不合理的调资方案自然也总会轻易获得通过并得以实施。正因如此,近些年一些企业虽然工资连续上涨,但主体职工真正获得实惠的没有多少,反而还进一步扩大了管理层与职工之间的收入差距。高管年薪数十万,中层年薪十几万,职工年收入还不到万元,在很多地方,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了。
因此,要想此次“为普通职工涨工资”要想不走“以前的老路”,让充满政策关怀的工资平稳落入工人口袋,笔者认为当务之急应是尽快利用有效的经济政策去提高普通职工在收入分配和工资改革等方面的“话语权”,干预和引导企业建立起规范公正的收入分配制度,促进企业收入分配制度的科学、公正和透明。只有这样,这次中央提高企业普通职工工资收入的举措才不至于落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