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泾阳县农民工在讨薪中被撞身亡一事,在省、市、县三级工会组织关注和当地政府的积极协调下,事故日前得到了妥善处理,受害者家属将获得10万元的经济资助和9万元的事故赔偿。
今年6月4日,位于泾阳县崇文乡的陕西昌茂石化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昌茂公司)门前发生一起严重车祸,造成农民工彭传当场死亡,而他的手里拿着一张欠薪条。经现场勘查和走访群众得知,被撞者正是在昌茂公司承包工程的施工队——泾华建筑公司的钢筋工。据了解,当天下午,彭传听工友说施工队兑现工资,就前往领取工资,不料没有找到施工队的人,便手拿欠条在昌茂公司门口讨薪。下午13时左右,肇事司机杨爱民开着车牌号为陕A-B4805的东风大货车给昌茂公司送原油,行驶到昌茂公司门口时不小心将彭传撞倒,造成彭当场死亡。经媒体报道后,在社会各界引起强烈反响。
事故发生后,省、市、县三级工会组织非常重视。省总工会常务副主席卢其松当即要求省总工会有关部门和咸阳市总工会参与处理此事,查明事故原因,给农民工兄弟及社会各界一个答复。按照省市工会领导的要求,泾阳县总工会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及时深入调查。事故发生的当天下午16时左右,泾阳县总工会主席康正茂就和工会干部一起来到受害农民工家里,传达省市工会领导指示精神,看望慰问家属,认真了解实际情况,并督促有关部门尽快处理。
在省、市、县三级工会组织的关怀下,泾阳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过问,责成县公安局、崇文乡政府等多个单位,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妥善处理此事。泾阳县常务副县长和县政法委书记立即召开会议进行协调。县公安局成立了3个工作组,进行事故调查处理、事故原因调查和群众的说服疏导工作。
据调查,肇事车辆为杨爱民私人所有,不是昌茂公司的车辆,肇事与昌茂公司没有直接关系,农民工工资也不是昌茂公司拖欠的。调查还了解到,从2006年到事故发生前,受害者在泾华建筑公司应得工资1.1万元,已兑现8800元,其中最后一次是在夏收前兑现的,兑现了2000元,尚余2200元没有兑现。泾华公司当初答应在夏收后兑现剩余工资。彭传在6月4日前去讨要工资,正值泾华建筑公司放麦收假,所以他没有找到工程队的人。
经过多次协商,6月7日事故双方达成协议,昌茂公司决定给受害者家属10万元的经济资助,肇事司机给9万元的事故赔偿金。日前,被撞农民工的后事已经妥善处理,肇事司机还将被进一步追究相关责任,事故基本得到圆满解决。同时,泾华建筑公司拖欠的包括受害人在内的所有农民工的工资也全部付清。
本报记者 阎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