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1998年4月29日《关于调整夏季炎热期作息时间的通知》,自7月1日至8月31日执行夏季作息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9月1日起恢复正常作息时间,即: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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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08日
本报讯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1998年4月29日《关于调整夏季炎热期作息时间的通知》,自7月1日至8月31日执行夏季作息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9月1日起恢复正常作息时间,即: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