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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工会要推动《劳动合同法》的贯彻落实

中华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纪检组长张鸣起

2023年10月0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必将对我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产生深远影响。

《劳动合同法》以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为立法宗旨,对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权利作出了具体化、明晰化的规定,为劳动者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武器,也为工会开展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权益的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工会作为职工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其基本职责。《劳动合同法》的颁布,为充分发挥工会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作用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各级工会要深刻领会《劳动合同法》立法宗旨,积极运用法律手段,为职工说话办事,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这不仅是由工会组织的性质和地位决定的,也是《劳动合同法》赋予工会组织的重要职责。

一要认真学习宣传《劳动合同法》。要充分认识《劳动合同法》颁布的重要意义,把《劳动合同法》的学习宣传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把《劳动合同法》作为工会“五五”普法重点内容,与《劳动法》、《工会法》的学习宣传相结合,通过各种形式对《劳动合同法》进行全方位的大力宣传,推动在广大职工群众和工会干部当中形成学习《劳动合同法》、运用《劳动合同法》的良好氛围,让全社会更多地关注职工群众的疾苦、需求和呼声,促进目前劳动关系领域存在的诸如劳动合同签订率过低、劳动合同不规范等问题的妥善解决。

二要积极推动完善劳动立法。要积极参与制定《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并利用《劳动合同法》制定过程中形成的良好氛围,加大参与推动劳动立法的力度,积极推进《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处理法》、《社会保险法》、《企业民主管理条例》和《企业工资条例》等劳动立法,为工会开展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工作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制度,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推动劳动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三要大力推动工会维权机制建设。要紧紧围绕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主线,以《劳动合同法》颁布为契机,牢固树立和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积极推动建立健全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和权益保障机制,切实解决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落实“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帮助、指导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履约率,进一步建立健全劳动合同制度。要积极推行以工资集体协商为重点的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区域性、行业性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要积极争取党委的领导和政府的支持,协调社会各方力量,推动形成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社会化工作格局,主动、依法、科学开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作,把劳动法律法规赋予劳动者的各项权益落到实处。 (本报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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