渎职官员的犯罪中,一般不存在直接把钱塞进自己荷包的行为,因此给人一种假象,容易得到人们的同情。导致一些人“不把犯罪当犯罪”,或者以“好心办坏事”、“情有可原”来开脱其罪责。
湖南省检察机关反渎部门在查办渎职案件后发现,所谓“好心办坏事”的情况很少。“很多情况下,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也没有无缘无故的爱,”易正良副局长介绍,大多情形下渎职官员基本上心思就是坏的,看似乱决策,实际上搞项目、搞政绩工程,背后都有官员自己的利益,利用政绩工程往上爬官,还有利用工程发包取得分配利益权。
原邵阳市常务副市长戴松林2001年至2005年在负责邵阳市白卡纸项目招商和与外商投资合作的过程中,违反国家关于进口旧机电产品的一系列规定,在考察和选定白卡纸项目投资外商的过程中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用邵阳市政府投资款进口无法安装投产的旧设备,白卡纸项目无法进行。其间,戴松林多次收受相关人员的财物,并得到对方巨额回报的承诺。
司法不公背后的渎职案件中,也有经济利益在作祟。原湘西自治州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白明生、副支队长刘昌华等人徇私枉法,介入锰矿矿主之间的经济,岳阳市君山区人民法院院长卢海生执行判决滥用职权案,他们均是收人钱财,替人消灾,才不惜以身试法。 (平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