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7月4日,汉中市委常委会做出决定,对私分国有资产、财务管理混乱、职工贪污巨额失业保险金等严重违反国家社保资金管理政策规定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原副局长、市社会保险业务经办中心原主任吴启明和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市社会保险业务经办中心副主任强丹,分别给予留党察看两年、行政撤职处分;对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原局长郭舍林,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对该中心失业保险科出纳张志鹏涉嫌贪污失业保险金的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追究其刑事责任;对擅自设立账户、公款私存的市社保中心综合科副科长张小华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调离会计岗位,并对市社保中心私分的国有资产予以追缴。
今年3月,汉中市纪委、监察局接到反映市社会保险业务经办中心违纪违法问题的群众举报后,迅速抽调工作人员组成专门调查组,对市社会保险业务经办中心管理的社保资金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认真的核查。 (石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