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处理…

两女假冒台商遗孀征婚骗钱五十五万

2023年10月08日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开庭审理一宗虚假征婚广告骗取钱财案。检察机关当庭指控徐志坤及张华两名犯罪嫌疑人在2004年3月至2006年9月期间,虚构“台商遗孀”“富商之女”“海南姑娘”等身份刊登虚假征婚广告进行诈骗,短短半年之内,竟骗得钱财55万多元。

今年43岁的妇女徐志坤,为山东省蓬莱县人,2004年3月份开始,与来自河南周口市的29岁女子张华相互勾结,干起了婚骗勾当。

在诈骗过程中,被告人徐志坤、张华先在《三月三》《民间故事》《小小说月刊》等各种书刊上,刊登虚假征婚广告,并预留电话。当应征者打来电话时,徐志坤、张华便分别以“婚介所工作人员”“征婚人”的身份与应征者通话,如应征者有意继续与“征婚人”联系,就提出需交纳200元到3000元不等的“介绍费”,并将所开设的银行帐户号码通过电话或发短信息的方式告诉应征者。待确认应征者交纳的“介绍费”到帐后,徐志坤或张华便将她们两人中一人所携带的手机号码告诉应征者,让其自行联系。

交往联系期间,被告人徐志坤、张华会以“送花”“生病”“有困难”等各种借口让应征者继续给她们汇钱,一段时间后,便以各种理由断绝与应征者的联系。2004年3月至2006年9月期间,徐志坤、张华利用该手段共骗取李某、朱某等被害人共计547383元。此外,张华见通过刊登虚假征婚广告能获取高额利润,便萌生了独自进行诈骗的想法。2006年7月份,张华以其租住的国托大厦B栋2107房作为窝点,购置了小灵通、手机卡、传真机,并以“文君”“黄汝燕”在各银行开设的银行帐户,利用同样手段共骗取杨某等被害人共计9680元。

检察机关认为,徐志坤、张华采取虚构征婚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法庭没有当庭进行判决。

(黄叶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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