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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确定今年企业工资增长调控目标

2023年10月08日

本报讯 根据陕西今年社会经济发展预期目标,企业职工工资增长调控目标为:2007年货币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3%;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上线为19%;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下线为实际平均工资零增长或负增长,但支付给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要求,今年全省企业工资指导线发布后,全省各类企业和执行企业工资制度的事业单位都应接受工资指导线的指导,合理安排职工工资的增长幅度,实现企业职工工资随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而增长。企业工资分配方案需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企业工会、职工代表同意。

此外,对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还特别要求,企业经营者收入要与职工工资增长相联系,企业职工人均工资水平未达到所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企业经营者收入的增幅原则上不得高于企业职工工资增长幅度。存在工资历史拖欠的企业,必须制定具体清欠计划,限期清欠,在完成清欠任务的基础上,方可执行今年的工资增长指导线,其增长幅度原则上不得突破基准线。 (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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