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出租汽车是城市公交运力的有效补充。管好出租车直接关系到百姓出行是否顺畅。8月8日,记者从全省城市公共交通管理工作座谈会上获悉,即日起,各地将着手开创城市出租车经营新局面。在全省出租车新管理办法没有出台之前,各城市出租汽车主管部门原来核发的出租汽车有关证件继续有效。
如何开创出租汽车营运新局面?据了解,今年起,全省将继续落实出租汽车稳定工作市长、县(区)长负责制。各地将制定行业稳定工作应急预案,建立突发事件处置机制。
会议要求,各地应进一步巩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专项治理成果,不得新出台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政策,不得盲目增加运力,确实需增加的要逐级报省政府审批。
会议强调,各地须按照新修改的《陕西省出租汽车客运条例》,依法加强出租汽车行业建设,坚决纠正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失职渎职、营私舞弊行为,进一步加大力度查处公务人员私养“黑车”,充当“保护伞”的案件和乱收费、乱罚款、乱扣车等行为。对于工作迟缓、执行不力,以及因违法、违规行为引发出租汽车群体性事件的,建议有关部门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报记者 薛生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