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近日从西安市教育局了解到,今后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六个维度。
根据综合素质评价的不同内容和表现特点,评价结果采用A、B、C、D四个等级。A为最高等级;D为最低等级;B为中等平均偏上水平;C为中等平均偏下水平。在评价上分为学生自评、互评、教师评价和总评几个阶段。评定结果若有特殊情况应提交学校的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委员会研究处理。最后形成的学生学期综合素质评价表是对学生学期综合素质表现情况的全面、概括的反映,其中含综合素质评价、获奖情况、学生成长感言和教师寄语等。 本报记者 任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