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省建设厅获悉,为确保完成“十一五”规划确定的单位GDP能耗降低20%的目标任务,我省重点监测和考核政府机关、大型能耗企业的节能工作,并实施奖优罚劣。
据了解,省政府将对超额完成能耗降低任务的市(区)给予50万元的奖励,对未完成的予以通报批评,领导干部不得参加年度评奖、不得授予荣誉称号等,并暂停核准和批准这个地区除鼓励类外的新建高耗能项目。
省政府近日下发《陕西省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实施方案》,对全省11个市(区)、省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的节能目标责任评价实行打分考核,并对陕西省200户重点用能企业逐户排查打分考核,通过统计部门建立大中型工业企业能耗预测预警机制,加强重点能耗工业企业的能源监测,做好节能减排工作。
本报记者 薛生贵 实习生 刘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