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省总工会在学习贯彻《劳动合同法》中,积极抓好工会干部培训,为明年起实施《劳动合同法》,履行工会基本职责,主动依法科学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做好准备。
首先,省总工会成立了《劳动合同法》轮训干部工作机构,把工会干部学习《劳动合同法》纳入工会干部轮训规划之中,轮训工作由陕西工运学院具体实施。为此,陕西工运学院党政领导十分重视,多次开会研究培训工作,学院成立了培训部,集中教学经验丰富、具有法律专业的教师和工会干部进行授课。同时,组织授课教师认真备课、试讲,并走出去和参与《劳动合同法》起草工作的法律专家、学者、劳动部门的干部进行交流。在此基础上,授课教师反复修改讲义,不断丰富和完善授课内容,达到准确理解法律条文。
9月18日,省总工会首期《劳动合同法》师资培训班开班,在为期三天的师资培训班上,省总公职律师张玉林、陕西工运学院副教授延伊伦、讲师范重光和省总法律部干部贺娟先后向来自县、市产业的工会干部进行学习辅导,帮助他们学好《劳动合同法》。并将由他们层层组织工会干部深入学习《劳动合同法》,更好地引导职工学法、懂法、用法,掌握好法律武器,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本报记者 王仓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