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发布新修改的《人民检察院办理不起诉案件质量标准(试行)》。
《起诉标准》规定,符合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要求的属于达到起诉案件质量:(一)充分考虑起诉的必要性、可诉可不诉的不诉;(二)正确适用量刑建议,根据具体案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或者从严处罚的量刑建议;(三)对符合条件的轻微刑事案件,适用快速办理机制进行处理;(四)对符合条件的轻微刑事案件,建议或同意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五)对符合条件的被告人认罪的刑事案件,建议或同意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理;(六)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案方式应符合有关特殊规定。办理案件明显不符合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要求的则属于起诉质量不高。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老年犯罪嫌疑人,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不大的。
◆因亲友、邻里及同学同事之间纠纷引发的轻微犯罪中的犯罪嫌疑人,认罪悔过、赔礼道歉、积极赔偿损失并得到被害人谅解或者双方达成和解并切实履行,社会危害不大的。
◆初次实施轻微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主观恶性较小的。
◆因生活无着偶然实施盗窃等轻微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人身危险性不大的。
◆群体性事件引起的刑事犯罪中的犯罪嫌疑人,属于一般参与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