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违反国家规定将捐资、赞助等费用与招生入学挂钩的高校将受到严处。昨日,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即日起,省物价局、教育厅等7部门对我省的教育收费进行专项检查。此次教育收费专项检查至11月底结束。检查工作分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和处理整改三个阶段。针对检查中情节恶劣、性质严重、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将依法严肃处理,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即日起,省物价局、教育厅、纠风办、监察厅、财政厅、审计厅、新闻出版局等七部门将联合检查教育专项收费。检查的主要内容为各级各类学校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以及国家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等。
高等教育检查重点:违反国家规定将捐资、赞助等费用与招生入学挂钩的,以各种名义向学生收取国家规定项目外的其他任何费用的,如“转专业费”、“赞助费”等;向未到协议单位就业的毕业生收取违约金或以各种理由、名义向学生收取捐款的;定向生、特长生、预科生、专升本学生未与同等学历层次的学生执行同样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
义务教育检查重点:不按“一费制”规定收费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违反规定向学生和家长收取转学费的;违反国家规定举办收费辅导班、补习班或以举办提高班、实验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的;违反自愿原则、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的;将教辅材料列入“一费制”收费项目,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的;强制学生统一购买生活和学习用品从中牟利的。
本报记者 薛生贵 实习生 王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