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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实施细则》开始执行

2023年10月08日

本报讯 以前,由于大学生毕业时没有还清贷款,学校扣发毕业证或学位证的事情屡有发生,现在这一状况将会得到改变。由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财政厅、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银监会陕西监管局共同制订的《陕西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实施细则》近日已得到省政府的批准,开始执行。《细则》最人性化的地方,就是规定大学生在校期间不再负担贷款利息,毕业一两年后找到了工作开始还款,6年内还清本息。

陕西省、市属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学生)、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贷款利息全部由个人自付。借款学生毕业1至2年后开始还贷,6年内还清。计息时间从借款学生取得毕业证书(或终止学业)之日的下月1日(含1日)开始计算。若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应及时向经办银行提供继续攻读学位的书面证明,财政部门继续按在校学生的管理办法实施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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