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继续推动民办高校工会工作、规范民办高校工会财务管理,11月22日,陕西省教育工会召开了“陕西民办高校工会工作暨工会财务工作会议”,已建立工会的民办高校的主管校领导、工会主席和财务处长参加会议,畅谈了近年来工会工作的经验和体会,省总工会副主席、省教育工会主席李向柱出席会议并讲话。
陕西省的民办高校数量多、规模大,拥有近万名教职员工。在省教育工会的全力推动和精心指导下,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开始,教职工超过千人的西安翻译学院、西京学院、西安欧亚学院、西安外事学院、西安思源学院等学校先后组建了工会,有的学校已经建立了教代会制度。近年来,这些学校的工会组织依照《工会法》开展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拓展工作领域,不断规范职责范围,不断提高工作水平,热心为教职工办实事、办好事,受到了学校党政领导的肯定,得到了广大教职工的信任和欢迎。
李向柱在讲话中着重强调,民办高校工会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任务和事业发展,以创新的精神奋力开创工作新局面。他在讲话中对民办高校工会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特别要重点学习报告中关于教育、关于工会、关于发展基层民主政治、关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论述,充分认识民办高校及其工会在发展国家教育事业中的重要作用,用十七大精神统领工作,指导实践,切实提高工会干部的素质和实际工作本领。二是要结合实际,在民办高校尽快建立和完善教代会制度,充分发挥教职工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作用,团结、动员和凝聚教职工力量,不断推动学校的改革发展。三是要结合民办高校劳动关系的特点,深入学习贯彻《劳动合同法》,熟悉、掌握《劳动合同法》的主要内容和条款,认真研究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所面临的实际问题和工会的对策,提高主动、依法、科学维权的能力。四是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探索民办高校工会工作的新思路、新形式和新方法,开创民办高校工会工作新局面。他强调省教育工会要加强调研,为民办高校工会提供更多的指导和服务。 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