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诉法规定,法院收到起诉状,应在7日内作出立案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而郝劲松律师状告周正龙虎照作假,距今已经半个多月了,早过了法定期限,然而,至今还不知道该案是否会被法院受理。
笔者曾参加过一个工作组,负责协调某地农民与当地企业的矛盾。几次协调无果之后,我们积极鼓励农民起诉,走司法程序解决问题。尽管农民顾虑重重,不愿意打官司,但在我们的鼓励下,他们还是委托了一个土律师(不具备律师资格的人)向法院递交了起诉书。意想不到的是,法院的受理程序却被政法委的一名领导给叫停了。其理由是,这个案子涉及面广,影响重大,法院不得随便受理,最终受不受理,都得听政法委的。
老百姓一直害怕打官司。他们一怕没钱,打不起官司;二怕官官相护,打不赢官司。没钱打官司,他们可以砸锅卖铁;但如果官官相护,砸锅卖铁了,还可能连法院的门都进不了。如果连法院的门都进不了,即使那些进了法院门的人,他们还会相信法院公正吗?
法院是老百姓最终寻求公正的一个地方,如果这个地方连让他们进来说一说理都不允许,我们还能看得到法治的希望吗?依法治国,首先就要将法院的大门打开,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敞开胸怀迎纳各方来客。法院依法办案的过程,也是一次法治教育和普及的过程,通过法院办案,会引导人们学法、用法、守法,从而推进法治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