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该市总工会出台《关于大力开展工伤探视帮扶工作,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法律援助、生活救助等方面对工伤职工进行帮扶,从而建立起工伤探视帮扶的长效机制。按照规定,特殊情况的工伤职工最高可获得3000元的探视金。
《意见》规定了探视帮扶、法律援助、生活救助三项帮扶项目及标准。在探视帮扶上,工会对工伤职工进行探视,了解其伤情及需求,指导帮助落实工伤保险待遇,并发放探视帮扶金和相关宣传资料。其中,特殊情况的工伤职工最高可获得3000元的探视金。
在生活救助上,由于工伤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可向市或系统职工济难基金会申请困难救助。
《意见》要求各级工会组织对工伤职工做到“凡伤必探”,要通过基层工会反映、“职工心声热线”以及信访等多种渠道,主动收集职工工伤信息。同时,将工伤职工所在基层工会组织确定为上门探视的第一实施者和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