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延安市加大对城乡低收入群体的保障力度,城乡低保水平不断提高,范围不断扩大,使更多人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该市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努力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坚持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积极推行分类施保。2007年共下拨城市低保资金4723.7万元,其中,下拨临时性生活补助资金543.7万元,切实保障全市2.4万户、6.2万城市困难居民按时足额领取保障金,同时不因物价上涨影响低保家庭的基本生活水平;确定新的农村低保标准为725元/年,并要求将人均年纯收入低于725元的农村困难家庭全部纳入保障范围,确保全市低保对象达到月人均补差25元的水平。
建立健全城乡社会救助制度。今年加大对县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力度,2007年8月份全市十三个县区普遍以政府名义出台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意见,全市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框架基本形成,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医疗、教育等得到了有效保障。同时,按照中省要求,在全市建立了临时救助制度,有效缓解了城乡低保对象及低收入家庭遭遇的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
稳步推进城乡医疗救助试点工作,开展农村“五保”供养专项检查。去年以来,确定宝塔区等9个县区开展试点工作,目前,共下拨城乡医疗救助资金420万元,农村医疗救助12.16万人(次),城市医疗救助达2072人(次),极大地缓解了困难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延宣)